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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愛情的世界裡,原先相愛的兩人,若其中一方已感受不到愛情的甜蜜時,另一方就該選擇放手。

也許對於你來說是個困難的選擇,那麼就由我提吧! 親愛的,我們分手吧! 感謝你陪我度過這六年,仔細想想不是我不愛你了,而是你已經不愛我。

或許過些時日你會記起我的好,如果有機會和好如初,請你在三考慮是否這回會走到最後,而不是復合後沒多久,反而越變越糟,甚至是每晚不回家,就因為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我。

與其冷落我,何不直接提出來,早早解決,這次我是鐵了心不在拒絕分手,反而要感謝你傷人傷的如此徹底,才會讓我如此平淡面對,謝謝! 至少我們曾經相愛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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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